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台灣公民實踐教育學會發起宣言



「台灣公民實踐教育學會」發起宣言


百多年前,社會科(social studies)課程成為學校課程的一環,其初衷乃是為了培養能認識社會制度、適應社會變遷、實現自我,進而促成社會重建,為達此教育目的,其課程規畫觀念突破傳統學科分野,以重要社會議題研究為核心,統整相關學科知識,教導學生熟悉重要的社會制度、道德與價值、環境與文化,以及公民權利與義務等,充實公民素養,並具備公民實踐能力,展現符合時代精神、社會期望的公民行動能力。

公民實踐能力與素養的觀念與內涵隨時俱進。九年一貫課程改革所揭櫫的教育目標強調五項基本素養與十大基本能力,課程規畫強調「賦權精神」,故以課程綱要、能力指標、統整原則、學校本位、教學團隊等概念,開啟課程改革與教學創新之契機。

多年前黃炳煌教授結合一群社會領域課程專家、基層教師與社會賢達,組成「中華民國社會科課程發展學會」以研發、創新社會科課程為主要目的,同時協助教育部成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的制訂與推廣,帶入主題軸、能力指標、統整教學等觀念,促使社會科課程進入新的里程碑。如今,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己經進入第十個年頭,統整型教材未臻完善,但「統整」觀念已成為課程實施的精神,「中華民國社會科課程發展學會」已完成分任務,也遇到發展的瓶頸。故擬創立新的學會,賦以新的方向與任務,糾合群力,持續投入促進教育革新與發展的行動。
長久以來,有許多懷抱教育熱情的教師與學者,一直為培養積極與良質公民的理想而努力。這群關心教育的人士,在各個角落中,以有限的時間、空間、人力、資源,努力的實踐心中的教育理念,或採取行動研究,或發展校本課程,以一己之力結合專家、社區人士、組織教學團隊等方式,應用公共議題、性別平等、全球關連、生命教育、環境教育、品德教育、鄉土教育等主題,自行研發教材、創新教學(包括參與的、體驗的、實作的、統整的…),結合知識學習與公民實踐活動,試圖突破現行體制與教材的困境,深化公民素養與公民實踐能力的教學,期能促成學生更了解自我、關懷社會。這種專注與奉献的精神,實令人感動。


為了匯聚這股珍貴的教育熱情,結合學術研究與教學實踐的力量,日前經由社會學習領域課程資深學者、政治大學榮譽教授黃炳煌號召,聚集多位學者與基層教師:王大修教授(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王淑芬老師(桃園縣桃園國中)、李文富研究員(國立教育研究院)、李明霞老師(基隆市碇內國小)、彭增龍老師(淡水興仁國小)、詹志禹院長(國立政治大學)、陳麗華教授(市立台北教育大學)、陳新轉副教授(私立華梵大學)等人商議,擬籌組「台灣公民實踐教育學會」。直接訴諸「公民實踐教育」,是因為社會科乃培育積極與良質公民不可或缺的課程,不論其課程名稱是社會科、公民科、或社會學習領域,也無論學科如何切割、劃界或統整,其最終目標還是要回到「培養具有公共事務參能力與實踐能力之公民」。基此,也許較能擺脫傳統學科框架與畫界之爭議。同時,本學會之成立希冀透過課程與教學的研究與創新,使公民教育能突破學校傳統教學方式的框限,更加強調公民實踐精神,以期許公民教育能從知識傳授,走入以行動關懷重大社會議題,展現良好公民品德,促進社會重建與人類福祉的教育。依此,本學會未來之組成與運作,除學理探討與深化之外,更希望偏重基層之實踐,故希望能邀請更多中小學校校長、教師參與。
「台灣公民實踐教育學會」。

一、成立宗旨
匯聚關心公民實踐教育理念的基層教師、學者專家、社會賢達,結合學校社會與家庭,整合學術研究與教學實踐,持續關心、投入教育改革工作,培養具備良好素質與實踐能力的公民。

二、組織目標
1.協助教師培養具有公共事務參能力與實踐能力之公民。
2.促進公民教育革新,從知識傳授走入以行動關懷重大社會議題,展現良好公民品德,增進社會發展與人類福祉。協助教師培養具備良好素質與實踐能力的公民。

三、主要任務
1.從事公民實踐教育學理研究。
2.開發公民實踐課程,創新教學方法與評量方式。
3.擴展公民實踐教育方案與活動,擴大社會與家庭參與。
4.建立公民實踐教育平台,匯聚理念與力量,促進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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